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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給獎方式:
█平面類:報紙、期刊雜誌廣告
- 公共服務別:政令宣導、公益廣告
- 企業形象別:政府形象、企業形象、政黨廣告、競選廣告
- 媒體創意版面別:刊登於平面媒體中之非傳統尺寸及版面規劃的廣告作品
- 商品別:
- 電器項-家電、電磁爐、咖啡機、燈泡、電池、音響收錄音機、影音光碟機、錄影碟影機等。
- 交通項-交通工具及交通器材。
- 食品項-食品、嬰幼兒奶粉。
- 飲料項-飲料、酒、乳品。
- 家庭用品項-清潔洗劑、沐浴用品、美髮護髮、日用品、廚具、芳香劑、殺蟲劑、除濕防蟲劑。
- 個人用品項-化妝品、保養品、服飾、香水、黃金珠寶、攝影器材、底片、運動器材、鐘錶、眼鏡、衛生棉墊、奶嘴、紙尿布、刮鬍刀、保險套。
- 電腦資訊項-電腦、磁碟光碟機、計算機、(遊戲)軟體、電腦遊戲機、電子字典翻譯機、印表機及其周邊商品。
- 文教項-古董、樂器、玩具、文具、有聲及平面出版物、影劇、唱片錄音帶、錄影碟影帶、補習班、語言教學、電視電影宣傳短片。
- 建築裝潢項-房地產、仲介業、建材、衛浴、家具、塗料、玻璃、磁磚、壁紙、窗簾、地毯、燈飾。
- 觀光旅遊項-航空、遊輪、飯店、旅行社、旅遊點。
- 通訊事務項-電話通訊設備、呼叫器、傳呼服務、電信業(寬頻、固網等)、影印機、傳真機、其他事務機器。
- 金融服務項-銀行、金融、保險、基金、證券投顧、信用卡、旅行支票。
- 通路服務項─百貨公司、倉儲批發、超商、連鎖餐飲業、通訊行。
- 網站項─各種網站、線上遊戲、電子商務等。
- 醫療保健項─醫院、醫療器材、保健藥品、塑身減肥、健康食品、安養院及健身中心等
- 其他項-寵物食品及其他無法歸類者。
█影片類:電視、電影院出之廣告影片(不含紀錄片、MTV)
- 公共服務別:政令宣導、公益廣告
- 企業形象別:政府形象、企業形象、政黨廣告、競選廣告
- 商品別: 同平面類項
█廣播類:不分項。
█海報類:不分項。張貼於固定流通地點之印刷物。如車廂內、捷運站內廣告、海報等。
█戶外廣告類:不分項。捷運廣告燈箱、戶外廣告塔、霓虹、照明看板、燈箱、電子Q板、戶外大型電子顯示器、車體外、車站、候車椅、大樓牆壁等戶外定點廣告看板(不含商店招牌、充氣造型物)。
█技術類:不分項。分1.影片廣告別,及2.平面廣告別
- 影片廣告別:
- 平面廣告別:
※任一項參賽件數總數不超過十件者,併入《其他項》,且不另行通知。
※平面類及影片類,每件作品可同時參加各類別,其中商品別僅可報名其中一個項目(單件和系列不視為同一作品)
六、作品規定:
█平面類
- 參賽作品請提供圖檔(光碟)、檔案清單。圖檔請以PC規格為佳,同一作品請繳交兩種格式:
(1)*.jpg檔,檔案大小不超過1MB。
(2)*.tif檔,解析度300dpi,CMYK色彩。
- 線上報名後將自動產生作品編號,圖檔檔名請存為「編號-作品名」,如:P01-001統一菊花篇,存於光碟中。(系列稿請加註於作品編號之後。如:P01-001-1,P01-001-2,其中P01-001為作品編號,-1表示系列中第一件,以此類推)
- 如以打樣稿、電腦輸出參賽,尺寸應與原刊廣告相同,並需附原刊媒體印刷成品。
- 作品請直接貼於黑色或白色厚卡紙上(請勿加框或裱背),裱板尺寸為作品上下左右各留十公分寬。
- 系列作品視為一件作品評選,請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。
- 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,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。
- 請將報名表影印貼於作品背後。
█影片類
- 請以Betacam,NTSC系統送件。
- 參賽作品請以公司為單位,錄在一個卡帶。開頭及結束請各留十秒鐘黑畫面,每個作品間請間隔五秒鐘,系列作品每支影片間請間隔一秒鐘。
- 請將線上報名後產生的報名表格(表一、表二),附件於錄影帶上,以利整理。
- 影片中請勿播出製作單位相關資料。
- 每件作品均請詳細填寫旁白文字內容。
█廣播類
- 參賽作品請以公司為單位,錄在光碟中。每個作品間請間隔五秒鐘,系列作品每支廣告間請間隔一秒鐘。
- 請將線上報名後產生的報名表格(表一、表二),附件於光碟上,以利整理。
- 每件作品均請詳細填寫旁白文字內容。
█海報類
- 參賽作品請提供圖檔。圖檔規格及命名方式請參照「平面類」第1、第2點。
- 作品請直接貼於黑色或白色厚卡紙上(請勿加框或裱背),裱板尺寸為作品上下左右各留十公分寬。並請附上現場實景照片二張(4×6)說明作品張貼狀況。
- 系列作品視為一件作品評選,請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。
- 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,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。
- 請將報名表影印貼於作品背後。
█戶外廣告類
- 參賽作品請提供圖檔。圖檔規格及命名方式請參照「平面類」第1、第2點。
- 作品請直接貼於黑色或白色厚卡紙上(請勿加框或裱背),裱板尺寸為作品上下左右各留十公分寬。並請附上現場實景照片二張(4×6)說明作品張貼狀況。
- 系列作品視為一件作品評選,請按順序在卡紙背面自行以膠帶由左至右連接。
- 作品及貼裱卡紙正面,請勿書寫或留任何記號。
- 請將報名表影印貼於作品背後。
█技術類
同影片類及平面類規定。
七、收件日期
自民國九十五年八月一日至九月八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八、報名方式
- 繳交文件:
- 表一:報名表(每件作品請填具二份,一份隨件繳交,另一份貼於作品裱板後或附於錄影帶(光碟)盒內)
- 表二:作品主旨及旁白說明
- 表三:參賽作品明細及約定聲明書
- 表四:付款書、報名費支票
- 表五:影片(廣播)作品說明表
- 所有參賽作品需郵寄或親送至執行委員會:
時報廣告金像獎執行委員會
台北市108大理街132號第四大樓3F
電話:02-2308-7111轉6220
傳真:02-2308-6974或2308-7408
九、費用及繳費方式
- 費用
單件作品收取報名費1,000元整。
二件(含)系列作品收取報名費2,000元整。
三件(含)以上系列作品收取報名費3,000元整。
- 繳費方式
現金︰請親至主辦單位繳納。
支票︰請開立「時報國際廣告股份有限公司」抬頭之支票
(地址:台北市大理街132號第四大樓三樓-時報廣告金像獎執委會)
十、頒獎典禮:
日期:民國九十五年十一月九日(四)
地點:台灣藝術教育館演藝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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